共 2 類科共用卷 司法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類科財經實務組調查三等考試-財經實務組中級會計學104 年第 3 題單選題萬邦公司於2011年1月1日購置大樓總價150,000,000(建築物50,000,000、土地100,000,000)以作為公司總部用途。建築物估計耐用年數為25年,無殘值,續後評價採重估價模式,帳上累計折舊採淨額法處理。2013年12月31日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時,該公司曾進行資產重估,重估後公允價值分別為:建築物47,520,000、土地120,000,000,重估日估計殘值及耐用年數不變。由於經濟因素及環境變化,2015年4月1日該公司董事會決議將此建築物轉作營業租賃用途並符合投資性不動產之規定。決議日時之公允價值分別為:建築物45,000,000、土地$130,000,000。萬邦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評價。(該公司在不動產除列時,才將「未實現重估增值」餘額全數轉入「保留盈餘」科目)試問:萬邦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1日間此投資性不動產相關會計分錄。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