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巴拿馬在 2017 年 6 月斷交,臺巴自由貿易協定第 21.05 條雖訂有終止條款,但雙方迄今未依本條款實施終止程序。依 1969 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 63 條規定,臺巴自由貿易協定目前的效力為何?
A失效
B終止
C停止實施
D有效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63條,締約國間斷絕外交或領事關係不影響彼此間條約關係,除非外交關係之存在為條約適用所不可或缺。FTA履行不以外交關係為必要,故仍有效。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