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第37條第1項第1款暨同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課稅或免稅之進口貨物,不能提供修理、裝配費或免費修理之有關證件者,海關得按貨物本身完稅價格多少比率作為修理、裝配費之完稅價格計課?
A半年期正確答案
B1 年期
C2 年期
D3 年期
答案與詳解
正確。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不能提供修理、裝配費或免費修理之有關證件者,海關得按貨物本身完稅價格「十分之一(1/10)」作為修理、裝配費之完稅價格計課,此為法定明文比率。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