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枝、子彈、彈頭(殼)證物之處理原則,下列何者錯誤?
A槍枝應視個案情況及必要性,採取指紋、生物跡證或射擊殘跡等
B槍枝如有同時採取2種以上跡證之需要時,採證之順序為指紋、生物跡證、射擊殘跡正確答案
C現場彈頭(殼)應視個案情況留意其上可能之微物跡證,如有必要宜先採集鑑驗
D採取子彈、彈頭(殼)應避免以金屬器具直接夾取而破壞其上之痕跡
答案與詳解
順序錯誤!正確應為「射擊殘跡→生物跡證→指紋」,依跡證易逝性由高到低採集。射擊殘跡顆粒微小易掉落,須最先採;指紋相對穩定留最後。B 把順序顛倒故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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