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委由B公司,以新臺幣5萬元之費用,將員工照片配上未經授權之流行音樂製作成光碟片,於尾牙上播放且發放給與會來賓一人一張。尾牙結束後,並上傳至公開之社群網站,供大家欣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B公司於尾牙播放配上音樂光碟片,對於該音樂著作而言,係屬公開上映之行為
BB公司於尾牙播放配上音樂光碟片,應可主張著作權法第55條非以營利為目的於活動中使用之權利限制
C上傳該影片至社群網站,為公開播送之行為
DB公司於尾牙播放配上音樂光碟片,可能侵害音樂著作權人之公開演出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尾牙現場播放音樂給與會來賓聽,屬以擴音器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構成『公開演出』,未經授權即侵害音樂著作權人之公開演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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