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你今晚要在附近的飲料店打工 4 小時,時薪為 150 元;但若翹班,不但領不到錢,還會被罰 1,000 元。對你而言,這 4 小時的痛苦(如耗費體力與精神)為 100 元。突然間,你朋友說他有兩張免費的演唱會公關票,想請你一起去聽,前後也剛好是你打工的那 4 小時,不過你得出來回的計程車費 400 元。後來你答應你朋友的邀約,這意味著對你而言,這場演唱會的總效益起碼為:
A1,600 元
B1,700 元
C1,900 元正確答案
D2,000 元
答案與詳解
放棄薪資 600 + 翹班罰款 1,000 + 計程車費 400 = 2,000,但因去演唱會省下打工痛苦 100,淨成本 = 1,900。願意去代表效益至少等於此機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