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111 年第 4 題單選題考點:護理人員人數計算
某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為1,100人,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人數350人,試問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至少應幾人?
B正確答案
第一類事業、勞工總人數1,100人、特別危害健康作業350人,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3條計算護理人員人數,至少需2人。
逐選項解析
A1人護理人員人數計算✕ 錯誤
1人僅符合勞工總人數1,000人以下的基本配置,未考量1,100人已超過1,000人門檻應再加計,低估所需人數。
B2人護理人員人數計算✓ 正確
第一類事業:1,100人÷1,000(無條件進位)=2人;特別危害健康作業350人未達500人門檻,不額外加計。合計2人,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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