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驗光師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106 年第 38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屬違反驗光人員法之行為?①驗光師甲同時在臺中與高雄執業 ②在中壢執業之驗光師乙支援臺南的連鎖店驗光所 ③在臺北服務的驗光師丙事先報准在綠島進行驗光志工服務 ④醫院眼科護士丁支援某護理之家老人驗光服務
B正確答案
驗光師僅能一處執業,支援須報准;非驗光人員不得執行驗光業務。
為什麼答案是 B
①驗光師不得於兩處以上執業,甲同時在臺中高雄違法;④護士非驗光人員,依法不得執行驗光業務,丁支援驗光違法。故僅①④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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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驗光師僅能一處執業,支援須報准;非驗光人員不得執行驗光業務。
抓兩大原則:①一處執業②支援須報准。①同時兩地違法、④護士無照驗光違法。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②乙支援連鎖店如已報准則合法,不必然違法;③丙已事先報准合法。多列②使本選項錯誤。
B✓ 正確
①驗光師不得於兩處以上執業,甲同時在臺中高雄違法;④護士非驗光人員,依法不得執行驗光業務,丁支援驗光違法。故僅①④違法。
C✕
②若已報准支援則合法;③事先報准支援志工服務亦合法。兩者皆非違法行為。
D✕ 陷阱
③丙事先報准在綠島擔任志工屬合法支援行為,不違法。本選項誤列③。
驗光人員執業核心規範
| 規範 | 原則 | 例外 | 違反結果 |
|---|
| 執業處所 | 以一處為限 | 報准支援不受限 | ①違法 |
| 支援他所 | 須事先報准 | 無 | 未報准即違法 |
| 資格限制 | 須領有驗光人員證書 | 醫師、眼科護士無法取代 | ④違法 |
考生易將②③「支援其他地點」直覺視為違法,忽略『事先報准』的合法化效果。另④常被誤認為護士可協助眼科業務,但驗光屬驗光人員專屬業務,非驗光人員執行即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