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依戶籍法第 57 條規定,有戶籍國民年滿 14 歲者『應』請領國民身分證;『未滿 14 歲者,得』申請發給。故未滿 14 歲為「得」申請的年齡。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