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公司X6年帳上稅前淨損為$2,400,000,依稅法規定調整後之稅前淨損為$4,200,000。假設稅法允許營業虧損可前抵兩年、後抵十年,且各年之所得稅率均為20%。丁公司X3年至X5年稅前課稅所得,分別為$1,200,000、$1,920,000、$1,440,000。若丁公司優先選擇前抵兩年,再後抵十年,則丁公司於X6年底應認列:
A應收退稅款$840,000
B應收退稅款$624,000
C遞延所得稅負債$168,000
D遞延所得稅資產$168,000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確。剩餘 840,000 之未來抵稅利益 840,000×20%=168,000 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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