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關辦理財物審計事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一切財物之管理、運用及其有關事項,應調查之;認為不當者,得隨時提出意見於各該機關正確答案
B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採購之規劃、設計、招標、履約、驗收及其他相關作業,得隨時稽察之;發現有不合法定程序,或與契約、章則不符,或有不當者,應通知有關機關處理
C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之稽察,應提供有關資料
D審計機關得派員就承攬廠商實際成本之有關帳目,加以查核,並將結果通知主辦機關
答案與詳解
錯誤選項即為本題答案。審計法第58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各機關現金、票據、證券及財物之管理運用,「應」調查之,認為不當者應「報告該機關長官處理」,而非「得隨時提出意見」,用語與程序均被偷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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