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自治大意106 年第 11 題單選題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6條之1規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應本透明化與公式化原則分配之,而接受分配的地方政府,應將這部分的收入列入該政府的何種收入?
C正確答案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6條之1第1項,受分配地方政府就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得部分,應列為當年度稅課收入。
逐選項解析
A補助收入✕ 錯誤
補助收入係上級政府為支持下級政府特定政策或計畫所給予之款項,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性質不同,法條明定應列為稅課收入而非補助收入。
B協助收入✕ 錯誤
協助收入為地方自治法規中其他機關團體給予之協助款項,並非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列帳科目,法條明定應列為稅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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