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08 年第 17 題單選題
依現行預算法規定,各機關重大工程之投資計畫,超過幾年未動用預算者,其預算應重行審查?
C正確答案
預算法相關規定,重大工程投資計畫超過5年未動用預算應重行審查,本題官方答案為C(4年),請留意現行法為5年。
為什麼答案是 C
考選部公告正解為C(4年)。惟現行預算法相關規定明定為5年,此答案疑為命題瑕疵,請考生留意現行法條實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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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預算法相關規定,重大工程投資計畫超過5年未動用預算應重行審查,本題官方答案為C(4年),請留意現行法為5年。
秒解:重大工程未動用預算重行審查年限,現行法為5年。本題官方答案給C(4年),考試時若遇原題照選C,但法條請記5年。
逐選項分析
A✕
2年非預算法相關規定之重行審查年限,為幹擾選項。
B✕
3年非預算法相關規定之重行審查年限,為幹擾選項。
C✓ 正確
考選部公告正解為C(4年)。惟現行預算法相關規定明定為5年,此答案疑為命題瑕疵,請考生留意現行法條實為5年。
D✕
現行預算法相關規定為5年,此為正確法條內容。但本題依考選部公告答案為C,故不選D。
預算重行審查與保留年限比較
| 項目 | 年限 | 法源依據 |
|---|
| 重大工程投資計畫未動用預算重行審查 | 5年 | 預算法相關規定 |
| 繼續經費未動用預算重行審查 | 5年 | 預算法相關規定 |
| 歲出分配預算未動用 | 不得保留 | 預算法第72條 |
本題官方答案C(4年)與現行預算法第63條(5年)不符,疑為命題瑕疵或公告錯誤。考生記憶法條時務必以現行法『5年』為準,切勿死記錯誤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