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規定之對外國人收容,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08號解釋意旨,相關機關須踐行必要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而應賦予受暫時收容之外國人相關保障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通知其指定之在臺親友或其原籍國駐華使領館或授權機關
B以受收容之外國人可理解之語言及書面,告知其不服處分之司法救濟途徑
C內政部移民署應於48小時內將受收容人移送法院迅速裁定是否予以收容正確答案
D以受收容之外國人可理解之語言及書面,告知其處分收容之原因與法律依據
答案與詳解
官方答案指定C為錯誤項。題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第1項所載的期間是「自暫予收容時起最長不得逾十五日」,並要求於暫予收容處分作成前給予陳述意見機會;C所稱48小時內移送法院迅速裁定,並非該條所列內容。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