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地方自治大意111 年第 44 題單選題考點:備查效力考點:函告無效
A直轄市制定公布某自治條例並依法報請中央備查,被認定有牴觸法律規定之情形時,自治監督機關應為如何之處置,方足以使其不生效力?
A函覆不予備查
B函告無效正確答案
C撤銷該自治條例
D廢止該自治條例
B正確答案
直轄市自治條例牴觸法律時,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4項,自治監督機關應「函告無效」使其不生效力。
逐選項解析
A函覆不予備查備查效力✕ 錯誤
「不予備查」並非地方制度法針對自治條例牴觸法律所明定之監督處置方式,無法直接使其不生效力。
B函告無效函告無效✓ 正確
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1項,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同條第4項規定由行政院或中央各該主管機關予以「函告」無效,故應函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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