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法,當保險業「資本顯著不足」時,下列何者不是主管機關可採取的監理措施?
A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正確答案
B令停售保險商品或限制保險商品之開辦
C限制增設或令限期裁撤分支機構或部門
D解除其負責人職務,並通知公司(合作社)登記主管機關廢止其負責人登記
答案與詳解
錯誤選項,亦即本題正解。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不在保險法第143-6條第2款「資本顯著不足」的列舉措施內;法條明文是到「資本嚴重不足」時,才除前款措施外,應採第149條第3項第1款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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