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實務見解,關於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向簽訂健保合約之醫療院所,請求返還溢領之醫療費用給付時,應提起一般給付之訴
B人民之土地被徵收時,享有徵收補償之公法上請求權
C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撤銷違法授益性行政處分後,得以書面行政處分限期命受益人返還已受領之給付正確答案
D行政主體間之給付關係,應依互相協商機制處理,不適用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規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此為本題答案(錯誤敘述)。C稱撤銷違法授益處分後,機關『不得逕以行政處分命受益人返還,須另提一般給付之訴或循契約途徑』。然依行政程序法第127條第3項(101年修正後),機關得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應返還之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該處分即為執行名義,無須另行起訴。故C所述與現行法及實務見解相反,為錯誤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