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16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人事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商業行政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一般民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一般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人事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戶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律廉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社會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原住民族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經廉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教育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勞工行政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農業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三等-勞工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三等-教育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三等-一般行政類科
行政法11125單選題

依實務見解,關於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向簽訂健保合約之醫療院所,請求返還溢領之醫療費用給付時,應提起一般給付之訴
B人民之土地被徵收時,享有徵收補償之公法上請求權
C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撤銷違法授益性行政處分後,得以書面行政處分限期命受益人返還已受領之給付正確答案
D行政主體間之給付關係,應依互相協商機制處理,不適用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規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C、D
正確答案
公法上返還請求權之實現方式因法律關係而異;撤銷違法授益處分後,行政程序法第127條已明定機關得以行政處分命返還,故C若稱『不得以處分命返還、須另提訴訟』即屬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C、D

此為本題答案(錯誤敘述)。C稱撤銷違法授益處分後,機關『不得逕以行政處分命受益人返還,須另提一般給付之訴或循契約途徑』。然依行政程序法第127條第3項(101年修正後),機關得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應返還之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該處分即為執行名義,無須另行起訴。故C所述與現行法及實務見解相反,為錯誤敘述。

考點:一般給付之訴考點:徵收補償請求權考點:撤銷後得以處分命返還考點:行政主體間給付
載入中…

行政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行政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