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地方自治大意113 年第 10 題單選題考點:公布義務考點:覆議機制

對於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之議決案,地方行政機關不得以下列何種方式回應?

A不予公布正確答案
B提出覆議
C報請上級主管機關協商
D敘明理由函復該立法機關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就自治條例而言,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除依法提起覆議、報請函告無效或聲請解釋等情形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不得逕行不予公布。提出覆議、敘明理由函復,以及在總預算案的法定特定情形下報請上級機關邀集協商,均有法源依據。

逐選項解析

A不予公布公布義務✓ 正確
地方制度法第32條第1項規定,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並函送地方行政機關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該項列舉的法定處理情形外,應於三十日內公布。因此,未具法定例外而逕行「不予公布」,不是合法回應方式;A正確。
B提出覆議覆議機制✕ 錯誤
地方制度法第39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地方行政機關對該條所列議決案如認為窒礙難行,得在送達後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地方立法機關覆議。因此,提出覆議是具法定要件的處理方式。
C報請上級主管機關協商✕ 錯誤
D敘明理由函復該立法機關✕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地方自治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地方自治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50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Exam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