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責報關人員普通考試-專責報關人員稅則概要106 年第 22 題單選題關稅法第21條第2項規定,海關對於預先審核之稅則號別有所變更時,應敘明理由,以書面通知納稅義務人。經納稅義務人舉證證明其已訂定契約並進行交易,且將導致損失者,得申請延長海關預先審核稅則號別之適用,期限為幾日?A30日B60日C90日正確答案D120日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