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06 年第 15 題單選題
由於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的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等行為,則該機關主辦會計人員,應如何處理?
A應服從辦理
B自行調整及更正
C以書面聲明異議正確答案
D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
C正確答案
主辦會計人員對主管長官不合法之會計命令或文書,應以書面聲明異議,這是法定的自保與救濟程序。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會計法規定,主辦會計人員認命令或文書不合法時,應以書面聲明異議,這是正確且免責的法定程序。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主辦會計人員對主管長官不合法之會計命令或文書,應以書面聲明異議,這是法定的自保與救濟程序。
看到「主管命令不合法、會計人員怎麼辦」直接想到「書面聲明異議」這個關鍵字。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命令不合法時若一律服從,會計人員須連帶負責,法律設計反而是要求其聲明異議,不可盲目服從。
B✕ 陷阱
會計人員無權擅自調整或更正主管長官的命令或文書,逾越權限,並非法定處理方式。
C✓ 正確
依會計法規定,主辦會計人員認命令或文書不合法時,應以書面聲明異議,這是正確且免責的法定程序。
D✕
逕向上級機關長官報告並非首要法定步驟;法定方式是先以書面向該長官聲明異議。
會計人員面對不合法命令的處理流程
| 情形 | 正確做法 | 效果 |
|---|
| 主管命令/文書不合法 | 以書面聲明異議 | 異議後若仍被命令辦理,責任歸於長官 |
| 未聲明異議即辦理 | 須與長官連帶負責 | 無法免責 |
本題的關鍵在「書面聲明異議」這個法定用語。考生易誤選『報告上級機關長官』,但法律設計是先對該機關長官以書面聲明異議,而非越級報告;也容易誤以為要嘛服從、要嘛自行更正,這兩者都不符會計人員的權責與免責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