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國家賠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公務員之違法有責行為為要件
B國家對於故意或重大過失之公務員有求償權
C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受有損害時,國家不得主張已善盡防止損害發生之注意而免責
D市政府工務局進行柏油鋪設工程,因未確實設置警告標誌,致市民甲騎機車路過時摔傷。甲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應由市政府與包商共同承擔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國家賠償義務機關為該管行政機關(市政府或工務局)。私人包商僅承攬工程,並非行使公權力之主體,僅負民法侵權責任,不能與機關「共同承擔國家賠償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