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鐵路法大意108 年第 31 題單選題考點:運費雜費起算日考點:損害賠償起算日
運費、雜費之補收及退還請求權因1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起算日期為何?
A自票據填發之日起正確答案
B自交付之日起
C交付期間屆滿之日起
D自鐵路機構發出已收訖通知之日起
A正確答案
依鐵路法第54條規定,運費、雜費之補收及退還請求權,自票據填發之日起算,因1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逐選項解析
A自票據填發之日起運費雜費起算日✓ 正確
依鐵路法第54條第2款規定,運費、雜費之補收及退還請求權,自票據填發之日起算,敘述正確。
B自交付之日起損害賠償起算日✕ 易錯陷阱
依鐵路法第54條第1款規定,自應交付之日起算者,為運送物喪失、毀損或遲交之損害賠償請求權,非運費雜費。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