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鐵路法大意109 年第 42 題單選題考點:不能交付之處理考點:賠償責任歸屬
依據鐵路法之規定,若運送物因不可歸責於鐵路機構之事由,不能交付時,鐵路機構得如何處理?
A得代為寄託於倉庫,並以倉單代替運送物之交付正確答案
B仍應賠償
C登報作廢
D公告期間並逕行拍賣
A正確答案
依鐵路法第52條,運送物因不可歸責於鐵路機構之事由不能交付時,得代為寄託於倉庫,並以倉單代替交付。
逐選項解析
A得代為寄託於倉庫,並以倉單代替運送物之交付不能交付之處理✓ 正確
依鐵路法第52條第1項規定,運送物因不可歸責於鐵路機構之事由不能交付時,鐵路機構得代為寄託於倉庫,並以倉單代替運送物之交付,費用由運送物所有人負擔。本選項與法條文字完全相符。
B仍應賠償賠償責任歸屬✕ 易錯陷阱
依鐵路法第51條第1項但書,未能交付之原因不可歸責鐵路機構者,不負賠償責任。本題既已明示「不可歸責於鐵路機構」,鐵路機構無須賠償,故B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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