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自治大意111 年第 44 題單選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政府未依行政院訂頒之中央暨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編製年度總預算、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收支時,上級政府得採取下列何種法律手段?
A視實際情形酌予減列或減撥補助款正確答案
B移送監察院彈劾、糾舉
C停止下一年度之統籌分配稅款
D停發該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年度績效獎金
A正確答案
依地方制度法第71條第2項,地方政府未依預算籌編原則辦理者,上級政府得視實際情形酌減補助款,故選A。
逐選項解析
B移送監察院彈劾、糾舉✕ 錯誤
移送監察院彈劾、糾舉並非地方制度法第71條所定之法律手段,該條僅規定酌減補助款,無監察院彈劾或糾舉之機制。
C停止下一年度之統籌分配稅款✕ 易錯陷阱
停止統籌分配稅款並非地方制度法第71條所定之制裁手段;該條僅明定酌減補助款,統籌分配稅款之停止屬其他條文規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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