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師高等考試-消防設備師消防法規105 年第 2 題單選題
依消防法規定,有關違反消防法第6條第4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維護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多少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多少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A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20日
B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30日
C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30日
D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30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官方答案 D 係舊法答案;現行消防法第37條罰鍰已修正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仍正確,故本題現行法下無完全正確選項。
為什麼答案是 D
舊法下為官方答案,因舊規定為「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30日以下」。但現行消防法第37條已修正罰鍰額度為「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所以 D 在現行法下不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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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官方答案 D 係舊法答案;現行消防法第37條罰鍰已修正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仍正確,故本題現行法下無完全正確選項。
1. 題目關鍵是「違反消防法第6條第4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維護義務」及其罰則。
2. 應對照消防法第37條:現行法已將違反第6條第4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維護規定,依場所是否供營業使用分別規範程序,但罰鍰額度均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3. 依現行消防法第37條,處罰鍰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
4. 因四個選項均未列「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30日」,所以若以現行法作答,應為無正確選項;官方答案 D 僅符合舊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30日」。
逐選項分析
A✕
錯。舊法與現行法均非「3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且雖有停業或停止使用處分,但日數不是20日,而是30日以下。
B✕
錯。罰鍰額度「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不符舊法與現行法;30日以下部分雖符合現行法後段,但整體仍錯。
C✕
錯。罰鍰額度「6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不符舊法官方答案,也不符現行法;30日以下部分正確但不足以成立本選項。
D✓ 正確
舊法下為官方答案,因舊規定為「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30日以下」。但現行消防法第37條已修正罰鍰額度為「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所以 D 在現行法下不再正確。
關鍵知識表
| 項目 | 舊題考點 | 現行法狀態 |
|---|
| 義務來源 | 消防法第6條第4項:特定場所管理權人應設置並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 第6條第4項仍有效,並另有第5項規範住宅場所 |
| 處罰對象 | 管理權人 | 場所管理權人 |
| 舊法罰鍰 | 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 | 已非現行額度 |
| 現行罰鍰 | 題目選項未列 | 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
| 後續不改善 | 得連續處罰,並得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 | 現行文字為得按次處罰,並得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 |
| 本題現行答案 | 官方答案 D | 無完全正確選項,宜送分 |
本題最大陷阱是沿用舊法罰鍰額度。看到「消防法第6條第4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要回查第37條現行條文;目前罰鍰已提高為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不能再選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