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112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下列那一項關於國際刑事法院(ICC)的敘述錯誤?
A具體設立及實際運行是以聯合國憲章及國際人權法典為主正確答案
B以屬人管轄和屬地管轄為法院行使管轄權的依據
C相關法規規定,在特定情況下,法院可對非締約國實施管轄權,無論非締約國同意與否
D為顧及國家主權,法院只有在非締約國對相關罪行不能或不願行使管轄權時才可以行使管轄權
A正確答案
ICC 設立依據是《羅馬規約》,不是聯合國憲章或國際人權法典,A 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敘述(即本題答案)。ICC 的設立與運作是依 1998 年通過、2002 年生效的《羅馬規約》(Rome Statute),並非聯合國憲章或國際人權法典。ICC 雖與聯合國合作,但為獨立的國際司法機構。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ICC 設立依據是《羅馬規約》,不是聯合國憲章或國際人權法典,A 錯誤。
看到「ICC + 聯合國憲章」直接刪,ICC 是獨立於聯合國的條約型法院。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錯誤敘述(即本題答案)。ICC 的設立與運作是依 1998 年通過、2002 年生效的《羅馬規約》(Rome Statute),並非聯合國憲章或國際人權法典。ICC 雖與聯合國合作,但為獨立的國際司法機構。
B✕
正確。依《羅馬規約》第 12 條,ICC 行使管轄權的基礎是:犯罪發生地國(屬地)或被告國籍國(屬人)為締約國,或接受 ICC 管轄。
C✕
正確。當聯合國安理會依《聯合國憲章》第七章作出決議移送案件時(如蘇丹達佛、利比亞案),ICC 可對非締約國行使管轄權,不需該國同意。
D✕
正確。此為「互補性原則」(complementarity),ICC 僅在國家不能(unable)或不願(unwilling)有效追訴時才介入,以尊重國家主權與本國司法優先。
ICC 核心制度速記
| 項目 | 內容 | 法源 | 重點 |
|---|
| 設立依據 | 羅馬規約 (1998 簽/2002 生效) | Rome Statute | 非聯合國機關 |
| 管轄罪行 | 滅絕種族、危害人類、戰爭、侵略罪 | 規約第 5 條 | 四大核心罪 |
| 管轄基礎 | 屬地 + 屬人 + 安理會移送 | 規約第 12、13 條 | 非締約國可例外 |
| 啟動原則 | 互補性原則 | 規約第 17 條 | 國家優先 |
最常見陷阱是把 ICC 和 ICJ 混淆,或誤以為 ICC 是聯合國下屬機關。ICC 是條約型獨立機構,美、中、俄、印都非締約國,這也是 ICC 長期受批評的侷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