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一般行政類科法學大意107 年第 17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法律行為之一般生效要件?
A具有行為能力
B意思表示健全
C觀念通知存在正確答案
D標的適法
C正確答案
法律行為一般生效要件包含:當事人有行為能力、意思表示健全、標的合法可能確定;觀念通知屬事實行為,非要件。
為什麼答案是 C
觀念通知(如債權讓與通知、承諾遲到通知)是「準法律行為」的一種,屬於對事實的通知,非法律行為本身,當然不是其生效要件。這是本題要選的答案。
考點:當事人要件考點:意思表示要件考點:準法律行為考點:標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