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應予准許訴之變更或追加之情形?
A訴訟標的之請求雖有變更,但其請求之基礎不變
B因情事變更而以他項聲明代最初之聲明
C應提起撤銷訴訟,誤為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正確答案
D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訴訟法第111條第3項第4款規定,應為「應提起確認訴訟,誤為提起撤銷訴訟」始應予准許。選項將兩者顛倒,故非屬應予准許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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