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109 年第 21 題單選題考點:教師組工會權考點:立法目的
下列有關工會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教師得依工會法組織及加入工會
B立法之目的在於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
C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結社組織,依工會法之規定正確答案
D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
C正確答案
工會法第4條明定公務人員結社不適用工會法,另依公務人員協會法辦理,C錯誤。
逐選項解析
A教師得依工會法組織及加入工會教師組工會權✕ 錯誤
工會法第4條第3項明定: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2011年修法後教師已有組織工會權,敘述正確。
B立法之目的在於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立法目的✕ 錯誤
工會法第1條立法目的即『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照抄條文,正確。
C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結社組織,依工會法之規定✓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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