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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環境檢驗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8單選題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於土地登記錯誤,向地政機關請求損害賠償
B對於公立學校之禮堂倒塌,向學校請求損害賠償
C對於捷運班車誤點,向臺北市政府請求損害賠償正確答案
D對於消防車馳往救火途中肇事,向消防機關請求損害賠償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國賠先找「賠償義務機關」:公務員找所屬機關,公共設施找設置或管理機關;捷運誤點不是向市政府國賠。

為什麼答案是 C

捷運班車誤點通常不當然構成國家賠償責任,且臺北捷運營運並非直接等同於臺北市政府的公權力違法行為。若有旅客權益問題,重點多在運送關係或營運機構責任,不是直接向市政府請求國賠。

考點:土地登記考點:公共設施考點:捷運誤點考點:公務員責任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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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