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會計類科政府會計112 年第 18 題單選題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於本年度退還本年度規費收入 20 萬元及以前年度規費收入 10 萬元,應作之完整分錄為何?
A借:規費收入 30 萬元,貸:繳付公庫數 30 萬元
B借:規費收入 20 萬元,貸:公庫撥入數 20 萬元;借:資產負債淨額 10 萬元,貸:繳付公庫數 10 萬元
C借:規費收入 20 萬元,貸:繳付公庫數 20 萬元;借:資產負債淨額 10 萬元,貸:公庫撥入數 10 萬元正確答案
D借:資產負債淨額 20 萬元,貸:繳付公庫數 20 萬元;借:規費收入 10 萬元,貸:公庫撥入數 10 萬元
C正確答案
退還本年度收入沖減規費收入並減少繳付公庫數;退還以前年度收入則沖資產負債淨額並減少公庫撥入數。
為什麼答案是 C
本年度退還 20 萬:借記規費收入、貸記繳付公庫數(沖減當年度已繳庫數);以前年度退還 10 萬:借記資產負債淨額、貸記公庫撥入數(沖減以前年度已撥入數),完全符合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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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退還本年度收入沖減規費收入並減少繳付公庫數;退還以前年度收入則沖資產負債淨額並減少公庫撥入數。
口訣:本年度退→沖收入+繳庫數;以前年度退→沖淨額+撥入數。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將兩筆全部當本年度處理,忽略以前年度退款須透過「資產負債淨額」與「公庫撥入數」科目,違反跨年度分錄原則。
B✕ 陷阱
借貸方向錯置:本年度退款應貸「繳付公庫數」(減少已繳庫),而非貸「公庫撥入數」;以前年度剛好相反,兩者顛倒。
C✓ 正確
本年度退還 20 萬:借記規費收入、貸記繳付公庫數(沖減當年度已繳庫數);以前年度退還 10 萬:借記資產負債淨額、貸記公庫撥入數(沖減以前年度已撥入數),完全符合制度規定。
D✕
本年度與以前年度的借方科目完全對調,本年度應借「規費收入」而非「資產負債淨額」,以前年度才是借「資產負債淨額」,方向錯誤。
退還規費收入分錄對照
| 退還類型 | 借方 | 貸方 | 意義 |
|---|
| 退還本年度收入 | 規費收入 | 繳付公庫數 | 直接沖減當年收入與已繳庫數 |
| 退還以前年度收入 | 資產負債淨額 | 公庫撥入數 | 以前年度帳已結,透過淨額調整並減撥入數 |
學生常把兩個年度都用同一套分錄處理,或把「繳付公庫數」與「公庫撥入數」兩個科目張冠李戴。關鍵是:以前年度帳已結算,收入科目不能再動,必須改用「資產負債淨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