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06 年第 3 題單選題
會計年度之開始及終了,係依何法之所定?
C正確答案
會計年度起訖依預算法第12條,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為什麼答案是 C
預算法第12條明定:「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1月1日開始,至同年12月31日終了,以當年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會計年度起訖依預算法第12條,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年度」「預算」是兄弟!談年度起訖找預算法就對了。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會計法規範政府會計事務處理程序,但會計「年度」的起訖時間不在此規定,容易因名稱相似被誤選。
B✕
審計法規範審計機關職權及審計程序,與年度起訖無關。
C✓ 正確
預算法第12條明定:「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1月1日開始,至同年12月31日終了,以當年之中華民國紀元年次為其年度名稱。」
D✕
決算法規範年度終了後決算編造程序,屬於事後結算,並非規定年度起訖。
財政四法分工速記
| 法規 | 時點 | 核心功能 | 關鍵字 |
|---|
| 預算法 | 事前 | 編列預算、定年度 | 年度起訖 |
| 會計法 | 事中 | 會計事務處理 | 記帳 |
| 決算法 | 事後 | 年度結算報告 | 決算編造 |
| 審計法 | 監督 | 審計機關查核 | 審核 |
題目用「會計年度」四個字,考生直覺聯想「會計法」而選A,這正是命題陷阱。記住:「年度」概念源於預算編製,故規定在預算法;會計法只管記帳程序,不管年度何時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