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滿 16 歲的小廷,到電子商場買了一台價值 5 萬的筆記型電腦,當場銀貨兩訖,因為未經爸媽同意,而與他們起了爭執。上述若依據民法規定,下列針對小廷買筆記型電腦的法律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有效,因為小廷已經付款並把筆記型電腦帶回家,買賣契約已成立
B有效,因為購買筆記型電腦為高中生日常生活所需之行為
C無效,因為小廷是限制行為能力人,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法律行為
D效力未定,因為小廷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16 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7-20 歲,民法第 13 條)。其所訂契約未得法代允許者,須經法代承認始生效力,屬「效力未定」狀態(民法第 79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