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類別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11518單選題

依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之意旨,義務人不服行政執行分署對其所為具有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聲明異議,經行政執行署作成異議決定予以駁回後,應如何為權利救濟?

A應於踐行訴願程序未果後,接續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B應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行政處分違法之訴
C該等駁回聲明異議之決定相當於訴願決定,故應接續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正確答案
D應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對具行政處分性質執行命令已發揮訴願前置功能;異議遭駁回後,視同訴願決定,應接續提起撤銷訴訟。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聲明異議經行政執行署駁回後,該異議程序相當於已經訴願程序,義務人毋庸另提訴願,即可接續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載入中…

想練更多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