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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類別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11511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分署得命義務人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其住居之法定事由?

A義務人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B義務人顯有逃匿之虞
C義務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D義務人顯無資力履行義務者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行政執行法第17條規定限制住居及命提供擔保的事由,主要針對「有能力卻不履行」或「惡意逃避」者,不包含「顯無資力」。

為什麼答案是 D

非屬法定事由。若義務人確無資力履行,應依規定核發執行憑證結案,而非限制其住居。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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