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接獲國家搜救指揮中心通報:某巴拿馬籍貨輪船上全為大陸船員,於鵝鑾鼻東南方 187 浬,屬日本的搜救區域,船艙進水後失聯,日本請我國協助搜尋,海巡機關接獲此通報後應如何處理?
A因屬日本搜救區域,故不便派遣艦艇協助搜尋
B派遣艦艇搜尋,並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妥適分配搜救區域正確答案
C因遇難人員均為中國大陸籍,故應由其派遣艦艇參與搜救
D因距離過遠,不派艦艇搜救
B正確答案
海上搜救以人道為優先,不分國籍、不分海域,我國應派艦協助並與日方協調分工。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解。海上搜救採國際合作模式,我國既接獲日方請求,應立即派艦並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劃分搜救區、避免重複或漏區,這才是 SAR 公約下的標準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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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海上搜救以人道為優先,不分國籍、不分海域,我國應派艦協助並與日方協調分工。
看到「搜救」「人道」關鍵字,答案一定是「積極派艦 + 國際合作」,排除所有推諉選項。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搜救不以海域管轄為絕對界線,人命救助為普世原則。鄰國請求協助時本應積極派艦,以「非本國搜救區」推託違反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精神。
B✓ 正確
正解。海上搜救採國際合作模式,我國既接獲日方請求,應立即派艦並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劃分搜救區、避免重複或漏區,這才是 SAR 公約下的標準做法。
C✕ 陷阱
船員國籍不是決定搜救義務的因素,人道救援不分國籍。若以「大陸籍由中方處理」為由拒絕,既違反國際慣例也違反我國海巡搜救實務。
D✕
距離遠近不是拒絕搜救的理由,鵝鑾鼻東南 187 浬仍在我國艦艇可抵達範圍。海巡艦艇本就肩負遠海搜救任務,以距離推諉明顯錯誤。
海上搜救核心原則
| 原則 | 內容 | 依據 | 考點 |
|---|
| 人道優先 | 救人不分國籍、不分敵我 | SAR 公約 | 最常考 |
| 國際合作 | 鄰國請求即應協助並分區 | SAR 公約 | 本題考點 |
| 跨區支援 | 非本國搜救區亦得派艦 | 國際慣例 | 易誤選 |
| 統合指揮 | 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統一調度 | 災防法制 | 實務流程 |
題幹刻意設計「非我搜救區」「大陸籍船員」「距離遠」三個看似可推諉的情境,誘導考生選擇消極選項。但海上搜救本質是人道救援,這些因素都不能作為拒絕理由,反而要積極派艦協調。
水上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