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4 類科共用卷 初考-戶政五等-一般民政五等-一般行政五等-人事行政五等-勞工行政五等-圖書資訊管理五等-地政五等-廉政五等-戶政五等-會計五等-社會行政五等-經建行政五等-財稅行政五等-電子工程公民與英文111 年第 10 題單選題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上述規定屬於何種債之發生原因?A無因管理B侵權行為C不當得利正確答案D契約關係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