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會計類科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10 年第 19 題單選題
依會計法之規定,下列有關非經簽名或蓋章不生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①各種傳票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簽名或蓋章不生效力 ②大宗動產、不動產之購買契約,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簽名或蓋章不生效力 ③大宗動產、不動產之出售契約,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簽名或蓋章不生效力 ④關係經費負擔或收入一切契約,非經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簽名或蓋章不生效力
A正確答案
會計法規定傳票需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而各類契約僅需會計人員會簽,兩者效力要件大不同。
為什麼答案是 A
僅①正確。傳票依會計法相關規定需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簽名或蓋章;契約依會計法相關規定僅需會計人員會簽。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會計法規定傳票需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而各類契約僅需會計人員會簽,兩者效力要件大不同。
秒解技巧:傳票要「簽章」(主辦會計),契約只要「會簽」(會計人員)。看到契約配簽章直接打叉!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僅①正確。傳票依會計法相關規定需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簽名或蓋章;契約依會計法相關規定僅需會計人員會簽。
B✕ 陷阱
②③錯誤。大宗動產與不動產買賣契約,依法僅需會計人員「會簽」,而非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
C✕ 陷阱
②③④皆錯。關係經費負擔或收入之一切契約,同樣適用會計法相關規定,僅需會計人員「會簽」即可生效。
D✕ 陷阱
全選錯誤。命題者將傳票的簽章要件與契約的會簽要件混為一談,②③④的敘述皆不符合會計法相關規定。
會計法內部審核效力要件對照表
| 文件類型 | 法定生效要件 | 法條依據 |
|---|
| 各種傳票 | 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簽名或蓋章」 | 會計法相關規定 |
| 關係經費/收入契約、大宗動產/不動產買賣契約 | 會計人員「會簽」 | 會計法相關規定 |
命題者將會計法第102條契約所需的「會計人員會簽」,惡意偷換成第101條傳票的「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考生若未精確區分「簽章」與「會簽」的主體及行為差異,極易掉入陷阱誤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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