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會計法之規定,下列有關連帶負責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會計憑證之記載因繕寫錯誤而致公庫受損失者,關係會計人員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B因機關主管長官命令所為之不合法會計程序,主辦會計人員若不以書面聲明異議,對於不合法行為,應負連帶責任
C會計人員交代不清因而致公庫損失,與交代不清有關係之人員,應連帶負責
D主辦會計人員之請假期間不逾一個月者,若代理人已先期呈報核准,則無須連帶負責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縱使代理人已先期呈報核准,主辦會計人員於請假期間仍須就代理人之行為負連帶責任,並非「無須連帶負責」,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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