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考試-會計類科財政學114 年第 23 題單選題
公共債務法係財政紀律重要之一環,該法規定:各級政府舉借公共債務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應以下列何者為目的?
A調節資本支出正確答案
B公務人員調薪
C社會福利支出
D維護國家安全
A正確答案
公共債務法規定各級政府舉債,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應以調節資本支出為目的,強調債留硬體而非消費性支出。
為什麼答案是 A
公共債務法明定舉借債務應以調節「資本支出」為目的,即用於公共建設等具長期效益之投資,符合世代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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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共債務法規定各級政府舉債,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應以調節資本支出為目的,強調債留硬體而非消費性支出。
舉債蓋建設(資本門)才是正當用途;發薪水、辦福利屬經常支出不能靠借錢。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公共債務法明定舉借債務應以調節「資本支出」為目的,即用於公共建設等具長期效益之投資,符合世代公平原則。
B✕
公務人員薪資屬經常性支出,以舉債支應將形成債留子孫,違反財政紀律,絕非合法舉債目的。
C✕ 陷阱
社會福利多屬經常性移轉支出,非資本形成,不得作為舉債目的;考生易誤以為政府借錢做福利很常見而中陷阱。
D✕
維護國家安全屬國防經常支出範疇,雖重要但非公共債務法規定之舉債目的,且本法另有特別情形之規定。
政府支出性質 vs 可否舉債支應
| 支出類型 | 舉例 | 是否可舉債 | 理由 |
|---|
| 資本支出 | 公共建設、交通設施 | ✅ 可 | 具長期效益、世代共享 |
| 經常支出 | 薪資、水電、業務費 | ❌ 不可 | 當期消費性、債留後代 |
| 移轉支出 | 社會福利、補助 | ❌ 不可 | 非資本形成 |
| 國防支出 | 軍購、國安 | 原則不可 | 屬經常性質 |
考生常以為政府舉債可支應各種公共用途(福利、國安都很正當),其實公共債務法限縮於「資本支出」,核心精神是世代公平——借錢蓋的建設後代也能用,才由後代共同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