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地方人事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人口達125萬以上之縣(市),其副縣(市)長得置共3人
B人口達250萬以上之直轄市,副市長得置共3人正確答案
C直轄市副市長,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
D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秘書長,職務均比照簡任第13職等
答案與詳解
本題109年官方答案為B。當時第55條規定直轄市原置副市長2人,人口250萬以上得增置1人,合計3人。115年1月1日起改為直接置3人,不再以250萬人口作為增置條件;不能把舊門檻背成現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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