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09 年第 46 題單選題
身心障礙者進入收費之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9條的規定,身心障礙者憑身心障礙證明,應給予何種程度的優待?
C正確答案
身權法第59條:民營收費場所對身障者應給予半價優待,公營則免費。
為什麼答案是 C
身權法第59條明定,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對持身心障礙證明者應給予半價優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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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身權法第59條:民營收費場所對身障者應給予半價優待,公營則免費。
口訣:公營免費、民營半價。看到「民營」直接選半價。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免費是「公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的規定,不是民營。考生若沒看清楚公營/民營很容易誤選。
B✕
八折優待非身權法第59條規定的優惠標準,屬干擾選項。
C✓ 正確
身權法第59條明定,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對持身心障礙證明者應給予半價優待,為正解。
身權法第59條優待標準
| 場所性質 | 優待程度 | 對象 | 依據 |
|---|
| 公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文教設施 | 免費 | 身障者及必要陪伴者1人 | 身權法§59 |
| 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文教設施 | 半價優待 | 身障者及必要陪伴者1人 | 身權法§59 |
身權法把場所分「公營」跟「民營」,給的優惠力度完全不同:公營場所要「免費」,民營只要「半價」就算盡到法定義務。考選部最常設的陷阱就是把這兩個字偷換,例如把民營場所寫成免費、或公營寫成半價,看你有沒有注意到經營主體。實務上民營業者本來就要負擔成本,所以法律只要求半價優待;公營場所用的是公帑,直接免費才符合社會福利精神。記住口訣:「公家全免,私營對半」,看到優待題先圈出誰經營,再對應免費或半價,就不會被文字遊戲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