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財產風險管理概要106 年第 10 題單選題
小明將價值 200 萬元的房屋投保火災保險,保單的共保比例為 80%,而小明實際投保金額為 160 萬元。今發生火災損失 100 萬元,請問其可獲得多少萬元的賠償?
C正確答案
共保條款下,實際保額≥應保額(價值×共保比例)時,損失全額賠付。
為什麼答案是 C
應保金額=房屋價值200萬×共保比例80%=160萬。小明實際投保160萬已達共保要求,視為足額保險,損失100萬於保額內全額賠付。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共保條款下,實際保額≥應保額(價值×共保比例)時,損失全額賠付。
應保額=200×80%=160萬,實際投保160萬,達標→損失100萬全賠。
逐選項分析
A✕
50萬為誤用比例計算(100×160/320或其他錯算),忽略共保條款達標即全賠的規則。
B✕ 陷阱
若誤以為要用160/200=80%比例賠付,得80萬;若用其他錯誤分母得75萬,皆為陷阱,忽略共保門檻。
C✓ 正確
應保金額=房屋價值200萬×共保比例80%=160萬。小明實際投保160萬已達共保要求,視為足額保險,損失100萬於保額內全額賠付。
D✕
160萬為投保金額上限,但實際損失僅100萬,依損害填補原則,賠償不得超過實際損失。
共保條款 (Coinsurance) 賠償公式
| 情況 | 判斷條件 | 賠償金額 | 範例 |
|---|
| 足額 | 實際保額 ≥ 價值×共保% | 損失全額賠(以保額為限) | 本題:160≥160 → 賠100萬 |
| 不足額 | 實際保額 < 價值×共保% | 損失×(實際保額/應保額) | 若投120萬 → 100×120/160=75萬 |
| 超額 | 實際保額 > 價值 | 以實際損失為限 | 不會超賠 |
考生常誤用「實際保額/房屋價值」(160/200=80%)去算賠償得80萬,但共保條款的分母是「價值×共保比例」而非「價值本身」。只要投保額達門檻就視同足額,損失全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