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士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消防法規概要106 年第 22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消防法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拒絕依第26條所為之勘查、查詢、採取、保存或破壞火災現場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B自中華民國95年2月1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
C不屬於第6條第1項所定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
D地面樓層達五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依現行消防法驗證,(A)罰鍰金額已修正而錯,(D)樓層門檻與程序用語亦錯;官方答案D已非單一正解。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現行第13條第5項規定,管理權有分屬時須辦理共同防火管理者,係「非屬集合住宅之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建築物;並非地面樓層達五層以上建築物。且現行文字為協議遴用共同防火管理人,由其訂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後,共同報請建築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不是單純協議制定後報消防機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