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士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消防法規概要110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場所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地下儲槽場所:在地下層設置容量超過500公升之儲槽儲存第一類至第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場所
B室外儲槽場所:在建築物外地面上設置容量超過五百公升且不可移動之儲槽儲存第一類至第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之場所
C公共危險物品處理場所之第二種販賣場所:販賣裝於容器之第一類至第六類公共危險物品,其數量達管制量15倍以上,未達40倍之場所正確答案
D可燃性高壓氣體處理場所之容器串接使用場所: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氣來源,其串接使用量達128公斤以上之場所
C正確答案
第二種販賣場所為管制量15倍以上、未達40倍之公共危險物品販賣場所。
為什麼答案是 C
完全符合設置標準定義:第二種販賣場所為販賣容器裝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達管制量15倍以上未達40倍;第一種則為未達15倍。這是記憶核心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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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第二種販賣場所為管制量15倍以上、未達40倍之公共危險物品販賣場所。
記口訣:一販未達15倍、二販15-40倍;串接使用80公斤以上。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地下儲槽場所定義錯在容量門檻。正確為「容量超過600公升」而非500公升,且須在地盤面下之儲槽。500是室內/室外儲槽的門檻,考生最易混淆。
B✕ 陷阱
室外儲槽場所容量門檻為「超過600公升」非500公升。且定義重點在「地面上且不可移動」,不是以500公升為界。
C✓ 正確
完全符合設置標準定義:第二種販賣場所為販賣容器裝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達管制量15倍以上未達40倍;第一種則為未達15倍。這是記憶核心數字。
D✕ 陷阱
容器串接使用場所之門檻為「80公斤以上」而非128公斤。128公斤是另一個級距(如達此量須檢附安全設施)混淆用數字。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容量/管制量門檻速記
| 場所類型 | 門檻數值 | 說明 |
|---|
| 室內/室外儲槽 | 超過600公升 | 地面上不可移動 |
| 地下儲槽 | 超過600公升 | 地盤面下設置 |
| 第一種販賣 | 未達管制量15倍 | 容器裝販賣 |
| 第二種販賣 | 15倍以上未達40倍 | 本題正解 |
| 容器串接使用 | 80公斤以上 | 液化石油氣 |
消防法規對危險物品場所有一套嚴格的容量門檻分級,考點核心是「第二種販賣場所」卡在管制量15到40倍之間,低於15倍降級,超過40倍升為第一種。考選部慣用手法是拿儲槽容量(地下600L、室外1000L)和串接使用量(80kg)這些臨界數字做微調,例如把600改成500、80改成128,測試考生是否只是大概有印象還是真的精準記憶。判斷關鍵:看到倍數先算是否落在15-40區間,看到公升/公斤數字要對照法定門檻表,差一個位數就換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