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學與警察勤務109 年第 4 題單選題
關於勤務指揮中心運作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各級警察機關之勤務指揮中心,基於地區責任制,統一調度、指揮、管制所屬警力,執行各種任務,遇轄區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或其他案件時,應由所屬警力全權處理,不得洽請附近他轄警力協助
B勤務指揮中心應發揮「指揮、調度、管制」功能,達到所謂「TAP理論(Time of Arrival of Police)」─警察立即反應到達現場時間,與破案率之間基本上呈現正相關;亦即警察立即反應的時間愈快,其破案機率愈高正確答案
C警察機關設置有三級勤務指揮中心系統,各分局暨各專業單位中隊以上勤務指揮中心屬於第二級
D勤務指揮中心專責「指揮、調度、管制」工作,故案情報告(通報)由各業務單位負責,尚非勤務指揮中心工作項目之一
B正確答案
勤指中心三級制,核心功能是指揮調度管制;TAP理論指警察到場越快、破案率越高。
為什麼答案是 B
TAP(Time of Arrival of Police)理論為警察學經典:反應時間越短,現場蒐證、逮捕現行犯機會越高,與破案率呈正相關。這是勤指中心存在的核心價值。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勤指中心三級制,核心功能是指揮調度管制;TAP理論指警察到場越快、破案率越高。
看到「全權處理不得協助」「非工作項目」這種絕對化敘述先刪,剩下就是答案。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地區責任制確實存在,但遇重大案件時「得」洽請鄰近分局或他轄警力支援,絕非「不得」。警力調度講求機動支援,全權自理反而延誤時效。
B✓ 正確
TAP(Time of Arrival of Police)理論為警察學經典:反應時間越短,現場蒐證、逮捕現行犯機會越高,與破案率呈正相關。這是勤指中心存在的核心價值。
C✕ 陷阱
三級勤指中心:第一級為內政部警政署;第二級為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及專業警察機關;第三級才是各分局及專業單位中隊以上。分局屬第三級而非第二級。
D✕
勤指中心工作項目包含「指揮、調度、管制、通報、聯繫、記錄、督導、服務」等,案情通報正是其重要職責之一,不是只有三大功能。
三級勤務指揮中心體系
| 級別 | 設置單位 | 指揮範圍 | 備註 |
|---|
| 第一級 | 內政部警政署 | 全國警力 | 最高指揮 |
| 第二級 | 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專業警察機關 | 轄區警力 | 承上啟下 |
| 第三級 | 分局、專業單位中隊以上 | 基層警力 | 第一線調度 |
三級勤指中心的核心在「指揮、調度、管制」三位一體,很多考生只記得派遣警力,卻忘了「通報」也是法定職掌之一。判斷關鍵是看有沒有「即時協調調度」的功能——分局勤指中心是第三級,仍可跨轄區協調支援,不是「只能管自己轄區」。另外TAP理論強調的是「到場時間」決定破案率,不是「責任區大小」決定績效,別被「地區責任制」的敘述誤導成以為縮小責任區就能自動提升破案率,真正關鍵是快速反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