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108年9月13日提出一發明專利申請,專利專責機關於109年12月20日將發明專利申請案之核准審定書送達申請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申請人至遲應於110年3月21日前繳納證書費及第1年專利年費
B若申請人主張非因故意,致未能於期限內繳費領證,得於110年9月20日前繳納證書費及2倍之第1年專利年費辦理領證正確答案
C取得專利權後,專利權期限為109年12月20日起至128年9月12日
D第2年以後之專利年費,未於應繳納專利年費之期間內繳費者,得於期滿後3個月內補繳之
答案與詳解
依專利法第52條第4項,非因故意未於期限繳費者,得於繳費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109/12/20+3+6=110/9/20)繳納證書費及2倍第1年年費復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