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刑事鑑識人員類別犯罪偵查109 年第 40 題單選題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鑑定留置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鑑定留置,原則上應用鑑定留置票,偵查中由該管檢察官核發,審判中由管轄法院核發正確答案
B被告抗拒鑑定留置者,得使用強制力,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C被告如經合法逮捕到場,其期間未逾24小時,而有鑑定留置之必要者,得不使用鑑定留置票
D因鑑定被告心神或身體之必要,得預定7日以下之期間,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之處所
A正確答案
鑑定留置因涉及剝奪人身自由,嚴格適用「絕對法官保留原則」。偵查中檢察官僅能「聲請」法院裁定,無權自行核發鑑定留置票。
為什麼答案是 A
本題為反向題,A 選項敘述錯誤。鑑定留置涉及對被告人身自由的重大剝奪,依刑事訴訟法第 203 條之 1 規定,採「絕對法官保留原則」。在偵查中,檢察官認為有鑑定留置必要時,必須「聲請法院裁定」,由法官簽發鑑定留置票,檢察官無權自行核發。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鑑定留置因涉及剝奪人身自由,嚴格適用「絕對法官保留原則」。偵查中檢察官僅能「聲請」法院裁定,無權自行核發鑑定留置票。
看到「留置」二字等同於將人關起來(剝奪人身自由),在現行刑事訴訟法下,剝奪人身自由絕對是「法官保留」。因此偵查中檢察官絕對不能自己核發,秒選 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本題為反向題,A 選項敘述錯誤。鑑定留置涉及對被告人身自由的重大剝奪,依刑事訴訟法第 203 條之 1 規定,採「絕對法官保留原則」。在偵查中,檢察官認為有鑑定留置必要時,必須「聲請法院裁定」,由法官簽發鑑定留置票,檢察官無權自行核發。
B✕
敘述正確。依刑事訴訟法第 203 條之 2 規定,被告若抗拒鑑定留置,執行人員得使用強制力。但為保障人權,強制力的使用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明文規定「不得逾必要之程度」,以避免過度侵害被告權益。
C✕
敘述正確。依刑事訴訟法第 203 條之 3 規定,若被告已經合法逮捕到場,且人身自由受拘束的期間尚未超過憲法規定的 24 小時限制,此時因已有合法的拘束基礎,若有鑑定留置之必要,得例外不使用鑑定留置票。
D✕
敘述正確。依刑事訴訟法第 203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因鑑定被告心神或身體之必要,得預定「7 日以下」之期間,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之處所。此為法定最長留置期間,以兼顧鑑定需求與人權保障。
刑事訴訟法常見強制處分核發權限比較
| 強制處分種類 | 偵查中核發主體 | 審判中核發主體 | 原則 |
|---|
| 羈押 | 法院 (檢察官聲請) | 法院 | 絕對法官保留 |
| 鑑定留置 | 法院 (檢察官聲請) | 法院 | 絕對法官保留 |
| 搜索 | 法院 (檢察官聲請) | 法院 | 相對法官保留 (有例外) |
| 拘提 | 檢察官 | 法院 | 檢察官/法官保留 |
| 傳喚 | 檢察官 | 法院 | 檢察官/法官保留 |
考生常將「鑑定留置」與一般的「傳喚、拘提」混淆,誤以為偵查中檢察官有權直接核發。請牢記:只要涉及「剝奪人身自由」(如羈押、鑑定留置),我國刑事訴訟法均採「絕對法官保留原則」,檢察官僅有「聲請權」而無「核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