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4 年第 31 題單選題
依社會救助法之規定,低收入戶成員符合特定情形者,主管機關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上述特定情形不包含下列何者?
A年滿 65 歲
B懷胎滿 3 個月
C罹患嚴重傷病正確答案
D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C正確答案
社會救助法明定,低收入戶成員若年滿65歲、懷胎滿3個月或領有身障證明,得增加補助,不包含罹患嚴重傷病。
為什麼答案是 C
社會救助法第11-1條並未將「罹患嚴重傷病」列為得增加現金給付補助之情形。罹患嚴重傷病通常是申請醫療補助的條件,而非增加生活扶助現金給付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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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社會救助法明定,低收入戶成員若年滿65歲、懷胎滿3個月或領有身障證明,得增加補助,不包含罹患嚴重傷病。
口訣記憶增加補助三對象:「老人(65歲)、孕婦(滿3個月)、身障」,沒有包含「傷病」。
逐選項分析
A✕
依社會救助法第11-1條第1款規定,年滿65歲為得增加補助之情形,本題選不包含者,故不選此項。
B✕
依社會救助法第11-1條第2款規定,懷胎滿3個月為得增加補助之情形,本題選不包含者,故不選此項。
C✓ 正確
社會救助法第11-1條並未將「罹患嚴重傷病」列為得增加現金給付補助之情形。罹患嚴重傷病通常是申請醫療補助的條件,而非增加生活扶助現金給付的要件。
D✕
依社會救助法第11-1條第3款規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為得增加補助之情形,本題選不包含者,故不選此項。
低收入戶現金給付增加補助規定 (社會救助法第11-1條)
| 適用對象 | 條件說明 | 補助上限 |
|---|
| 高齡者 | 年滿65歲 | 最高不得逾原給付金額40% |
| 孕婦 | 懷胎滿3個月 | 最高不得逾原給付金額40% |
| 身心障礙者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 最高不得逾原給付金額40% |
考生極易將「醫療補助」的適用條件(如罹患嚴重傷病)與「生活扶助現金給付增加補助」的特定情形混淆。請牢記現金加發只針對老人、孕婦及身障者三類弱勢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