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04 年第 25 題單選題
依照緊急救護辦法第7條之規定,救護人員實施緊急救護時,如緊急傷病患或其家屬拒絕接受運送,應如何處理?
A應要求其於救護紀錄表中簽名後,不予運送正確答案
B應報請衛生機關協助處理
C應要求其配合執行公務,救命為先
D應通知警察協助處理
A正確答案
依現行緊急救護辦法第7條,緊急傷病患或其家屬拒絕運送時,救護人員應請其在救護紀錄表簽名後,不予運送,故選(A)。
逐選項解析
B應報請衛生機關協助處理✕ 錯誤
錯誤。第7條並未規定應報請衛生機關協助處理;拒絕運送的標準處理程序是簽署救護紀錄表後不予運送。
C應要求其配合執行公務,救命為先✕ 錯誤
錯誤。雖然救命為先是緊急救護的重要原則,但本題明確問的是法條規定。第7條承認緊急傷病患或其家屬有拒絕運送的情形,並未規定救護人員可一律要求其配合或強制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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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 相關題目